瑞典押金制助力飲料瓶再生

來源:人民日報 2017-12-07 15:49 瀏覽量:29029

“為未來生活”在瑞典絕不只是一個口號,而是從一個易拉罐或一個紙箱回收開始的寶貴實踐。

在瑞典,飲料售價里包含押金費用,根據(jù)易拉罐和塑料瓶的大小、材質等,押金從1瑞典克朗到2瑞典克朗不等(折合人民幣為8角到1元5角),喝完飲料后需要把空的飲料瓶投入專屬回收機里,才能拿回押金。

飲料瓶回收機通常設置在各大超市門口,機器將空的飲料瓶“吞下”,經過掃碼預處理等過程后“吐出”一張小票,憑票據(jù)上的金額可以選擇在超市收銀臺處直接折現(xiàn)、沖抵消費金額或者捐贈給慈善機構。回收的飲料空瓶經過分揀分類、深度清潔凈化、熔融造粒等流程,重新使用。

早在1984年,瑞典就頒布實施《鋁制飲料瓶回收利用法》,首次以立法形式確立對易拉罐的回收管理辦法,成為世界上較早開始實行飲料瓶押金回收制的國家。在成功實施了易拉罐押金回收制度之后,瑞典又于1994開始實施塑料飲料瓶押金回收制度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2016年,每個瑞典人平均歸還了177個飲料瓶?,F(xiàn)在瑞典飲料生產商平均每賣出10瓶飲料,即可回收8—9瓶飲料包裝,日漸接近政府提出的“回收90%飲料瓶”的目標。

瑞典飲料瓶押金制系統(tǒng),由一家名為回收包裝的公司負責運營。該公司是一個非營利的管理公司,主要負責飲料瓶的回收、處理、押金收取支付和協(xié)調工作。瑞典法律規(guī)定,所有飲料生產企業(yè)和飲料進口商必須參加回收制度,如果不加入押金返還體系,銷售飲料將是違法行為。這些公司需在回收包裝公司注冊并向其提供條碼信息。

在國家層面上,瑞典農業(yè)管理局負責押金制度監(jiān)督管理工作,向包裝飲料生產商和進口商發(fā)放特別許可證,同時確保飲料生產廠家會將取得的押金返還給消費者。

為了最大程度地讓飲料瓶回收環(huán)節(jié)便利化,回收包裝公司最近新啟用了一批快速回收機器,目前被廣泛使用的舊機器一次僅能處理一瓶飲料,需要用手將飲料瓶一瓶接一瓶地放入,耗時較長。新機器則可以最多同時處理100件瓶瓶罐罐,使還瓶過程變得更便捷。

戶外活動時產生的廢棄飲料瓶,人們通常不會特意找回收機器退還,而是隨手扔進垃圾桶。針對這類情況,回收包裝公司最近聯(lián)合瑞典多地市政部門,在市區(qū)和公園等人流密集的地方改裝垃圾桶。改裝后的垃圾桶旁邊安裝有一個黑色鏤空簍狀的飲料瓶回收欄,人們可以把喝完的飲料瓶扔在里面,方便收集。

時間與數(shù)據(jù)證明,瑞典飲料瓶押金回收制度是一項行之有效的廢棄物管理政策,其成功經驗在世界范圍內都具有范本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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